为落实南宁市对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优惠政策,南宁市印发了《南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暂行办法》,该办法对南宁市急需人才奖励的适用范围、奖励办法、申报与审定及资金拨付与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。

据悉,该办法所称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在银行业金融机构、电子信息技术、生物与新医药技术、航空航天技术、新材料技术、高技术服务业、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、先进装备制造、资源与环境技术、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领域的企业及相关机构(具体企业目录每年由相关部门定期发布)中担任企业高层职务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。符合上述条件的紧缺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,或签订5年以上劳务合同且在企业担任全日制的实质性领导职务、工作满1年以上的,可依据该办法由企业统一申报奖励,由南宁市根据其贡献给予不同的奖励。对同一申报人,奖励年限最多不超过3年。